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8.“亚伯兰又说,你看,你没有给我种”表示没有教会的内在,也就是爱和信。这从“种”的含义,即爱和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和下文所解释的“继承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阐述和说明,爱和源于爱的信就是教会的内在。构成教会内在的信不是指其它信,而是指爱或仁之信,也就是源于爱或仁的信。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但与爱或仁分离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教义仅仅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这种知识也存在于最坏的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但源于仁或属于仁的教义的确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凡从仁之生命流出的教义也是如此;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属于信的教义。正是这种信形成教会的内在,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知道信的一切。你若愿意,只检查一下各种教义,看看它们教导了什么,是何性质。它们不都与仁,因而与源于仁的信有关吗?
仅以十诫为例。其中第一诫是你要敬拜主神;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因为这种生活是他的生命。另一条诫命是你要守安息日;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在守神圣的安息日,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天天敬拜主并荣耀祂更甜蜜的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则完全与仁爱有关;凡爱邻如己的人都对做伤害邻舍的事感到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杀他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也是如此,因为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他的邻舍,也不愿从邻舍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同样如此;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保护邻舍的妻子,以免有人对她造成这种巨大伤害,并视通奸为违背良心的罪行,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种罪行。贪恋邻舍的东西也触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想让其他人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获益,或说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向他人意愿良善。所以这种人从不贪恋别人的东西。
包括在十诫当中的这些诫命是关于信的更外在的教义事物;拥有仁爱和仁爱生活的人不是靠死记硬背知道这些诫命,而是把它们存在心里,刻在灵魂上,因为诫命是他的仁爱、因而仁爱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铭刻在他上面的具有教义性质的其它事物,他同样只从仁爱知道它们,因为他照着公正的良心生活。他若不能充分理解或弄清公正或真理,仍会简单地,或以单纯的心去相信。他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会做错事,即便他所相信的本身不是真的,只是表面上是真的。
例如,人们可能相信主会发怒、惩罚、试探等等,也可能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或基督的肉和血以他们所能解释的某种方式真实存在。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都无关紧要(脚注:史威登堡暗指关于圣餐中真实存在的性质的长期争论,即饼和酒是否真的转化为基督的身体和血,一个以化质说而闻名的概念)。事实上,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即便思考,只要出于单纯的心,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一直被如此教导,然而仍过着仁爱的生活。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在内义上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和包含在这爱中的一切,以及人回给主和邻舍的爱时,他们立刻相信,欣然接受。而那些拥有教义,却缺乏仁爱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凡事争论,并谴责所有不按他们说的那样去说(他们称之为相信)的人。谁都能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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